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摄影作品展
征 稿启 事
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完善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化对外开放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与建设的重大部署营造宣传舆论氛围。广西文联、广西摄协决定联合举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摄影作品展”。有关事宜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摄影家协会
2、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潘 琦 广西文联主席(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主 任:赵如锋 广西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副 主 任:施兴良 广西摄影家协会主席兼秘书长
成 员:郭小平 广西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南宁日报总编助理)
霍永添 广西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蒋光意 广西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广西日报摄影部主任)
庞 卡 广西摄影家协会副主席(钦州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邓超斌 广西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北海市社科联副主席)
黄 虹 广西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3、评委会:由组委会邀请著名摄影家7人组成。
二、展览内容:
以摄影艺术形式讴歌北部湾经济区大型组合港口建设、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城市建设、以及沿海基础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展示北部湾区域多姿的民族风采、美丽的山海景色、良好的发展区位优势和美好的发展未来;彰显北部湾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和各族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奖金各5000元(颁发奖杯及证书)
二等奖6名 奖金各3000元(颁发奖杯及证书)
三等奖10名 奖金各1000元(颁发奖杯及证书)
优秀奖20名 奖金各500元(颁发奖杯及证书)
入选作品162幅(组),每幅(组)入选费200元(颁发证书)
摄协组织奖5个 奖金各2000元(颁发奖杯及证书)
以上各项奖金个人所得税由广西文联按有关规定代扣。
四、参展事项
1、参展对象:国内外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来稿参展。
2、参展作品要求:
(1)必须是在南宁、钦州、北海、防城、崇左、玉林市范围内拍摄的作品。
(2)彩色、黑白胶片及数码摄影作品均可,数量不限。
(3)不收历次本会举办的摄影展赛获奖、入选的作品,提倡新作。
(4)谢绝通过电脑、暗房再次创作和改变照片原有影像的作品。
(5)欢迎各省、市、自治区、地级市、行业摄协集体送稿。投送作品规格单幅作品为10英寸(边长为25.4厘米),组照为5R扩印片(8幅以内)。作品不得装裱,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3、本次展览不收参展费,所有参展作品恕不退稿。
4、评选结束后即通知作者调作品光盘(只接受TIFF格式,文件大小为20M以上),由主办方统一制作展览图片。
5、所有获奖或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宣传、展览、出版,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
6、所有参展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7、主办单位视参展者遵守以上参展规则。
8、入选本次展览两幅以上的广西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广西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9、征稿时间:2008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以实际收到为准)。
10、展览时间:2008年11月。
11、展览地点:广西南宁
12、寄送参展作品地址:南宁市建政路28号广西摄影家协会(注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摄影作品展览字样),邮编:530023,咨询电话:0771-5622667(传真)、56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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